第四十三讲黄群慧与听众互动
时间:05-29 来源: 作者:
1.在经济发展战略调整过程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听众A】:
在经济发展战略调整过程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不是应该像日本一样,直接管理经济发展,还是只做市场方面基础性改革来促进产业的发展?
【黄群慧】:
这是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在理论上一直争议非常大,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产业政策有合理性,而崇尚自由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家认为产业政策压根就不应该存在,直到现在两派经济学家仍在争议产业政策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在实践上也是一样,有的国家,例如英国、美国崇尚自由市场竞争,不提倡采用产业政策;而也有日本这种国家,依靠产业政策实现经济赶超。但是怎么来理解这个事情呢,我认为,从一个后发赶超型国家来说,产业政策是必须的,而作为一种自然演进的市场经济国家,可能没有产业政策也是有它的合理性。
另外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制定并实施好产业政策,对经济发展有一个很合理的促进作用。包括我国现在的产能过剩,有人就认为是不合理的产业政策造成的,认为产业政策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结果造成了产能过剩,而且反过来又要用产业政策去化解产能过剩。从这个角度说,产业政策确实是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赶超型的国家来说,我认为没有产业政策是不可以的,而且产业政策在相当长时期,它是有价值。但关键的问题是政府怎么能够制定好相应的产业政策,这里有政府如何甄别市场机会问题等各方面问题。我认为,作为最关键的是政府对产业政策的运用要有一个“度”,制定出的产业政策要考虑本身的执行的机制,就是要“激励相融”,如果机制运作不好,好的产业政策方向,最终的结局也是和你的目标是违背的。现在之所以光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有产能过剩,在一定程度上与产业政策的不合理有关。我觉得产业政策要有一个“度”,可以把“度”把握好,产业政策只是一个导向,最终还是要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让市场觉得这样做是有必要,当市场觉得这样做没有必要的时候,产业政策引导只能是适度,不要支持力度大到给你钱补贴到企业只拿补贴都赚钱的程度,这样的产业政策就有问题的。一个好的产业政策方向由政府制定出来,最好利用市场机制去引导实施。由于市场主体是自律行为,他觉得现在赚不到钱,不赚钱不想做,你可以有一定适当的补贴,但补贴一定不要大到超过本身自然的演进过程,超前推进。总体上产业政策要把握住,既不能过度激励企业,使其行为扭曲,也不能完全否定产业政策存在的必要性,这样产业政策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2.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怎么和新工业革命融合?
【观众B】: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怎么和新工业革命融合?
【黄群慧】:
这是很好的问题,本来我还给bet365外围提供了一个题目是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工业经济研究所另外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是国有企业改革,在这方面有长期的积累。这里我简要谈两方面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改革进入精细化分类改革时期。我们提出国有企业要分为三类:一类是政策性企业,这类企业只要完成国家赋予的政策目标,并不要求一定去挣钱,比如中储粮和中储棉,这两个企业就是承担了国家政策功能的,国家给你钱就是让你花钱去实现政策目标,这类企业数量很少;第二类是一般商业性企业,绝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属于这类,是一般商业性企业,以盈利为目的,这类企业生存发展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这类企业是股权是多元化的,采用混合所有制,我们对现有的中央113家央企都进行了分类,有五家是属于政策性的,八十多家是都是一般商业性;第三类是特定功能性的企业,介于上述两类企业之间,这类企业有自然垄断性,在央企中大约有二三十家是这种中间特定功能型的。分完类之后,就针对不同类型进行不同的治理。首先法律不一样,政策性企业就要单独立法,一企一法,特定功能型的企业要行业立法,电信、石油、电网一个行业一个法,到一般商业企业,全部适用公司法。其次,在股权要有差别,如果是政策性企业,可以国有独资,不用采用混合所有制,对于特定功能性企业,可以推进混合所有制,但一般要控股,而对于一般商业型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甚至可以将国有股权退到参股的地位;另外,在公司治理结构上,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也要有差别,干部任命、激励约束体系都不同。
第二,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在分类基础上,不同类型国企,其技术创新的使命和定位有差别,例如,面对新工业革命,国有企业在要承担创新的职责,对于政策性和特定功能性国有企业,需要给国家提供战略性的共性技术、关键性的共性技术,投入力量研发国家级的先进制造技术。但是一般商业性就不能要求,它是要在市场竞争压力下自主选择创新路径和创新行为。这样分类之后,有利于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行为,有利于我们迎接新工业革命挑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企业家不愿意投入巨大的资源进行风险很大的技术创新,因为有一个机制问题,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如果花大量的钱投入风险很大的技术上,成功了也不是你的贡献,一旦失败,这个国企老总本身承担的责任非常大,所以真正颠覆性、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国有企业是做不了的。颠覆性技术真正从实验室产生并最后商业化都是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失败才产生的,国有企业往往是不允许失败的,你失败以后,国企老总是承担不了这个责任。而在分类改革后,一般性商业企业可以和其它企业一样开发市场化的风险程度高的技术,而特定功能型则把精力集中在共性的关键技术上,这无疑有利于我国迎接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挑战,适应制造业的信息化、智能化的趋势,进而对我们国家的竞争力提升也很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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